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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区三举措做好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工作

来源: 海门区民宗局 发布时间:2024-04-22 字体:[ ]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江苏省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这两个办法的出台,对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推进互联网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营造互联网涉宗教领域的清朗空间,具有重大意义。海门区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工作责任,不断推进《办法》落地见效。

一是突出宣贯,提升思想认识。自《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江苏省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施行以来,先后组织3次对全区各区镇统战委员、宗教专职工作人员和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等进行专题宣讲辅导,把学习领会《办法》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全面准确掌握《办法》重要意义、基本原则、主要制度,切实落实到工作实践中去,使全区各级民宗干部和宗教界人士以及信教群众,进一步提升知法守法、学法用法的意识,依法依规开展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不断提升自我管理水平,营造良好的网络舆论环境。

二是组织培训,全面有效推进。专门举办为期2天半的全区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培训班,每个场所必须认真推荐至少2名审核员参加,并要求各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以及区镇民宗助理、机关干部全程参加。通过集中培训,各宗教活动场所对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工作更加重视,对新时代宗教工作提出的新规定、新要求有了充分认识,掀起学习《办法》的新高潮。同时,鼓励宗教团体和宗教场所,对于通过省民宗委信息审核员考试的人员给予奖励。目前,有4个宗教场所已取得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

三是加强监管,确保规范运行。多次通过宗教工作专题会议、场所负责人会议、宗教团体办公会议等,对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工作反复强调,明确发布宗教信息必须依法依规进行。对于取得《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的场所,根据要求建立信息发布审核审查制度,重点对制作发布的互联网宗教信息是否落实审核人员审核、场所负责人审签的“两审”制度,对转载转发宗教信息的,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等情况进行检查,对违规行为坚决制止。